青岛市 75KW 喷淋泵 立式电动泵 除商业服务网点外,与其他使用功能合建的住宅建筑布置: 1.往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之间,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 窗、洞口的防火隔墙和150的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当为高层建筑时。应采用无门,窗。洞口的 防火墙和融火极限不低于200的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,住它部分与非住宅部分之 接处上下层开囗之间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实体填或挑出宽度不小于10m、长度 于开口宽度的防火挑:当室内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,上下层开口之间的实体墙高 度不应小于08m 2.住宅部分与非住密部分的安全出口和蔬散楼梯应分别独立设置:为住宅部分服 务的地上车库设置独立的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,地下车库的疏散楼梯当与地上部分共用 楼梯间时,在首层需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的防火隔墙和乙级防火门将地下部分的 连通部分完全分隔并设置明显的标志。 3.住宅部分和非住宅部分的安全疏散、防火分区和室内消防设施配置,可根据各 自的建筑高度分别按照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的规定执行;该建筑的其他防火设计应根据 建筑的总高度和建筑规模按公共建筑的规定执行,75KW 喷淋泵 。 “建筑的总高度”,为建筑中住宅部分与住宅外的其他使用功能部分组合后的较大 高度。“各自的建就高度”,对于建筑中其他使用功能部分,其高度为室外设计地面至 **板或屋面面层的停与火的堂外设计地面(色括屋面、平台)至住宅部分屋面面层的高度。 *3款确定的设计原则为:住宅部分的安全疏散楼梯、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布置与 置要求,室内消火栓系统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的设置,可以根据住宅部分的建筑高 度,按照住宅建筑的要求确定,但住宅部分疏散楼梯间内防烟与排烟系统的设置应根据 该建筑的总高度确定;非住宅部分的安全疏散楼梯、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布置与设置要 求,防火分区划分,室内消火栓系统、自动灭火系统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防排烟系统 的设置,可以根据非住宅部分的建筑高度,按照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(GB50016 2014) 75KW 喷淋泵 有关公共建筑的要求确定。该建筑与邻近建筑的防火间距、消防车道和救援场地 的布置、室外消防给水系统设置、室外消防用水量计算、消防电源的负荷等级确定等, 要根据该建筑的总高度和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(GB50016-2014)*5.1.1条有关建 筑的分类要求,按照公共建筑的要求确定。